发布时间:2015-02-10 阅读量:836 来源: 我爱方案网 作者:
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60.88亿元的罚款决定,9.75亿美元创造了中国反垄断罚款历史最高纪录。同时责令高通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即时整改。
事件回放:
2013年11月25日,高通证实遭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高通表示,中国国家发改委已对该公司启动反垄断调查。
2013年12月12日,发改委称已掌握大量高通涉嫌垄断的证据,不过并未给出详细的信息。
2014年2月12日,高通承诺整改申请中止调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已收到高通提交的整改承诺请求书。高通表示会继续配合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并希望通过整改,请求发改委中止对其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对此承诺,国家发改委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做出决定。
2014年2月19日,发改委称调查源于协会律师举报。发改委宣布,去年以来,有行业协会和律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举报,反映美国高通公司涉嫌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我们依法启动了调查工作”。这是这家反垄断机构首次正式公布对美国高通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
2014年4月3日,高通总裁携律师拜访发改委。4月3日,美国高通公司总裁Derek Aberle率领6位副总、1名中国律师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就反垄断调查有关问题坦率交换意见。
2014年7月24日,发改委称确定高通垄断事实。记者从接近发改委的消息人士处获悉,发改委已经确定了高通垄断事实,正在向中国公司调查高通的销售数据。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张昕竹因收取高通高额报酬而被解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因收取高通高额报酬,为其出具所谓的“未垄断”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工作组工作纪律。
2015年2月9日,高通案罚款将是去年反垄断罚款额数倍。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 发改委对行政垄断执法很快还有新案件公布,高通案会刷新去年罚款总额的数倍。
2015年2月10日,高通9.75亿美元和解中国反垄断案。高通公司表示,中国国家发改委已经对其公布了一个裁决,即高通违反了中国的反垄断法律,高通将被罚款60.88亿元人民币(9.75亿美元),这一数额也创下了中国反垄断罚款的最高纪录。除此之外,中国发改委也针对高通的手机专利授权行为,作出了多项监管要求。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
高通公司在其拥有的CDMA WCDMA和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组合的市场份额为100%; CDMA WCDMA和LTE无线通信终端基带芯片的市场份额也超过了50%,具有了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CDMA和 WCDMA是指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运用的3G标准,LTE则是中国联通、电信以及移动三家运营商的4G标准。
高通公司则抓住强有力地市场支配地位优势,开始了它的滥用市场支配行为。主要表现在:
1、 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
2、搭售非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3、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高通公司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处2013年度在我国境内销售额761.02亿元人民币8%的罚款,计60.88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按照法律的规定,从我们发出正式的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高通公司要把罚款上交中央财政。罚款是实现纠正违法行为的一种必要的途径和手段,但它不是个根本的目的。对这个案子的查处表明,我们国家高度重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坚决反对任何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此外,整改内容主要包括:
1、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手机,由整机售价收取专利费改成收取整机售价65%的专利许可费;
2、将向购买高通专利产品的中国企业提供专利清单,不再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3、不再要求我国手机生产企业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4、在专利许可时,不再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
5、销售基带芯片时不再要求签订一切不合理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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